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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海关监管资生堂化妆品制制无限公司被罚

2025-08-28 19:44

  以上行为有海关、海出口货色商品归类认定书、税款计核证明书、海关稽察通知书。

  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当事人先后12次委托上海赫丰国际物流无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商业项下维生素C葡糖苷9500千克,申报价钱共计FOB168341475日元,进口关税税率为4%,进口税率13%,报关单号459等。经查,上述货色的商品编号应为 2940009090,进口关税税率为6%,进口税率13%,进口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上述货色漏缴税款共计人平易近币187002。48元。

  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行政惩罚裁量基准(一)》第九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二项之,做出如下行政惩罚。

  对于当事人商品编号申报不实行为,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行政处。

  近日,中华人平易近国上海吴淞海关发布关于资生堂化妆品制制无限公司违反海关监管行政惩罚决定书(沪吴淞关缉违字〔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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